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书刊、资料借阅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4-06-2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
书刊、资料借阅管理办法

 

为规范我院图书、报刊等借阅流程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图书借阅

    1.在校生可凭校园一卡通和学生证借阅图书,在职教职工可凭工号借阅图书,离退休教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借阅手续。

   2.借阅图书必须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。

   3.借阅册数:教职工限借10册,离退休教职工限借3册,学生限借5册。

   4.借阅期限:教职工为80天,离退休教职工为180天,学生为40天。

   5.续借图书:借阅期满前,读者可办理续借图书,每册可以续借一次。毕业班学生在实习期间如需长期借阅专业类图书,可亲自前往图书馆进行登记。

   6.逾期停借:学生应按期归还图书,如过期不还,从过期当日起计算逾期天数,逾期期间暂时冻结账户借书功能,期间归还图书冻结时间结束后可正常办理借阅。适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闭馆日到期的,不计逾期天数(寒暑假不计入逾期天数)。教职工读者暂不冻结账户借阅功能。

   7.遇有特殊情况时,图书馆有权催还借出的图书。

   8.馆藏部分珍贵图书只供馆内阅览,不予外借。

二、报刊资料借阅

   1.所有现期报刊、资料只供阅览,原则上不外借。

   2.各部门因教学、科研特殊需要,由相关部门出证明,部门负责人审批后,专人来馆办理集体借阅手续。凡负责办理部门借阅手续者,对所借资料负有相应管理责任。

   3.在职教职工可凭工号办理现刊外借手续,借阅期限80天,如所借期刊无法按期归还,图书馆阅览室有权催还所借期刊。

   4.期刊合订本不外借。

   5.如遇特殊情况,图书馆有权随时索回借出的期刊资料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   1.借阅人员应保管好所借书刊资料,不得撕剪、批注、污损和遗失,违者按《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书刊、资料赔偿规定》处理。办理还书手续时请先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涂写、缺页等情况,如有上述情况,应告知图书管理员作相应处理。

   2.未经办理借阅手续,擅自将书刊资料携带出馆者,按窃书论处。对窃书者进行通报,并报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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